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钓场频现天价“钓标”乱象——钓客在规定时间内钓到做了记号的“标鱼”,可获巨额奖励,有的“标鱼”奖励高达60万元。这是“钓鱼”还是“赌博”?“新华视点”记者对相关现象进行了调查。
多地频现“钓标”乱象
今年上半年,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接到涉嫌赌博的线索,对沙田镇义沙村水都钓鱼场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钓场以钓鱼中标返利的形式,“以小博大”利诱钓客前往钓鱼,行为涉嫌变相赌博。
“钓标”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钓鱼玩法,垂钓者需交高额入场费,钓上“标鱼”后根据等级兑换标金,有的“标鱼”标金高达数十万元。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陈启美说,钓场先在鱼背上绑上小胶标,分别标注“标王”“1等标”“2等标”等字眼,对应高低不同的标金,其中“标王”的标金高达30万元。该钓场总流水超百万元,有“赌钓”性质的区域入场费有时超1000元。
“这种模式与正常的休闲钓鱼有明显区别。钓场经营者及相关工作人员伪装经营休闲钓鱼场所,实则是纠集人员进行变相赌博。”陈启美说,该钓场股东陈某、法定代表人殷某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16人被抓获,目前警方已对其中13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界人士表示,区分“赌钓”和正常钓鱼活动的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有高价的“标鱼”、是否有相应的“博彩”规则、是否存在以小博大的赌博形式、是否收取高价入场费等。
“这一钓场经营者假借钓鱼的形式,收取高价入场费,设置高价的‘标鱼’和相应的‘博彩’规则,钓到‘标鱼’即高额返还现金,符合对赌博的定性。”陈启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