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钓鱼公开赛
“蓝色黄河·阳光永靖”杯暨甘肃省第四届
“美丽乡村”垂钓大赛(甘肃·永靖站)竞赛规程
一、认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指导单位
甘肃省社体中心
三、主办单位
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
永靖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中共永靖县委宣传部
永靖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靖县盐锅峡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临夏州钓鱼运动协会
山西神聚鱼饵有限公司
六、赞助单位
山东化氏饵料有限公司
七、媒体支持
快手、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中钓会员小程序、甘肃凯风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八、举办地点
永靖县盐锅峡镇818恐龙湾钓场
九、比赛时间
2023年7月22日
十、比赛项目
4.5米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
十一、参赛办法
1.全国18-70周岁的CAA注册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登录“中钓聚力”小程序,注册报名并交纳竞赛服务费;报名费由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收取。
竞赛报名费收取联系人:
李琳娜,手机号:
马玲琼,手机号:
3.比赛名额150个,额满截止。
4.竞赛服务费每人300元,2023年全国钓鱼公开赛(永靖站)和甘肃省第十九届钓鱼锦标赛(永靖站)为2天赛事活动,不接受单场报名。(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自理,主办单位提供比赛日午间餐饮)。
十二、报到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9:00-18:00到永靖县刘家峡镇黄河路58号鸿瑞假日大酒店报到、验竿。
酒店联系人:全经理
十三、竞赛规则及罚则
(一)每场比赛参赛选手在总裁判长指挥下,通过“中钓聚力”小程序抽签,确定钓位;听从口令统一进入场地;赛后可查看个人鱼获重量及比赛排名。
(二)比赛为个人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1天2场,每场比赛时间180分钟(3小时)。
(三)参赛选手钓具自备,渔护自备,竿长4.5米(正负3厘米),线组全长不超竿长50厘米,漂长不超过60厘米。
(四)饵料自备,添加剂不限制,不得使用活饵、虫饵、拟饵及有毒有害的饵料。
(五)参赛选手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相邻选手每个。
(六)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赛中不允许手抛打窝;参赛选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中途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辅助装备;不得使用失手绳。
(八)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所有自主产生的垃圾必须投入垃圾桶。
(九)违反上述规则的将受如下处罚:
1)警告:赛前钓组入水的,抛竿影响别人的,未统一着装的;垃圾未清理的;并及时配合裁判改正者。
2)罚减总重量2KG:钓具超规的、手打窝的,接受其他人帮助的;以及直接影响钓获的行为。
3)取消成绩:违反饵料使用规定的,第二次钓具超规、打窝的,鱼获并护的;以及影响到钓获不服从管理的。
4)CAA追加处罚:渔获并护,扰乱比赛秩序,恶意中伤比赛公正性,向社会面发布比赛不实话题等严重恶意行为。
十四、成绩计算方法
按每天两场鱼获总重量计算成绩,成绩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按本站比赛为CAA大众钓鱼四级赛事获得相应积分;
(二)获得比赛前5名的选手,获得年度总决赛资格;
(三)税前奖金总额:31600元人民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依法纳税。由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负责代缴个人所得税。总成绩前15名运动员将获得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并获得名次证书。第16名~30名为纪念奖。
冠军:10000元,奖杯、获奖证书及山东化氏龙纹鲤钓竿一支(价值1389元)、山西神聚鱼饵有限公司提供的钓竿一支(价值1200元)、鱼护一个(价值360元)
亚军: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及山东化氏龙纹鲤钓竿一支(价值1389元)、山西神聚鱼饵有限公司提供的钓竿一支(价值1200元)、鱼护一个(价值360元)
季军: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及山东化氏龙纹鲤钓竿一支(价值1389元)、山西神聚鱼饵有限公司提供的钓竿一支(价值1200元)、鱼护一个(价值360元)
第4~10名:800元,获奖证书(山东化氏纪念品一套)第11~15名:500元,获奖证书(山东化氏纪念品一套)第16~20名:500元,获奖证书(山东化氏纪念品一套)第21~30名:300元,获奖证书(山东化氏纪念品一套)抽奖:由山东化氏鱼具有限公司提供(化氏饵料30套),山西神聚鱼饵有限公司提供神聚品鉴装3瓶20毫升(大麦红薯膏、骇客、增强型能量果酸)共计8套
十六、举报与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参赛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参赛选手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七、裁判员
总裁判长以上人员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八、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意外风险责任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责编:黄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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